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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把脉”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22-01-05 来源: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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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外部监督,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监督检察履职工作的重要作用,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12月29日,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参与我院2021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积极拓展办案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第三方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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