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询地点及咨询电话
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西门左侧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5-83885831
(提醒:本窗口业务繁忙,咨询人数较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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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查询范围:本院办理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
查询内容:检察环节各阶段案件的基本信息。
因案件信息涉及当事人隐私,属案件秘密,所以办理案件查询业务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查询者本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如查询者为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2、被查询的案件当事人为单位的,查询者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身份证明材料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律师执业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本及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温馨提示:未经核实身份,综合查询管理员不接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查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