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筹建上步区检察组,1984年3月升格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1990年深圳市并区升格,于同年11月在原上步区人民检察院的基础上筹建并挂牌成立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截至目前,全院共有党组成员6名,即党组书记、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4名、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1名。全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14 个,实有101人。其中,员额检察官50人,占正式在编干部的49.5%。在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00人,硕士研究生39人。全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平均年龄39.9岁。
2012年5月,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启动了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实行“大部制”管理模式,将内设机构从15个整合为9个,精简幅度达40%。2017年11月,国家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自此从检察机关剥离。2018年11月, 为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改革,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刑事检察三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刑事申诉检察部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9个业务部门,并保留公诉事务科、诉讼监督事务科,案件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4个司法辅助部门以及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党群办4个司法行政部门。2020年11月,按照最高检最新的内设机构改革部署,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机构和部门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设置第一至第六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等7个检察业务部门,设置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检务保障部3个司法行政部门。
近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8728件13548人,受理审查起诉11132件1645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323件10887人,起诉9410件13397人。
自主探索创立了若干品牌特色项目:首创的精准帮教“福田模式”被确定为深圳标准,坚持“对每一个进入诉讼程序的涉罪未成年人都进行帮教和挽救”,截至2021年5月共系统帮教307人,帮助139人重返工作岗位,其中一人获得“天使投资”资金100万元的资助,58人重新就学,其中12人考取大学,使73.91%的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司法分流和教育感化,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为未检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被评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获深圳市福田区改革三十周年“红树林奖”,精准帮教“福田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大事记。再如,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对市级某行政部门提起首宗行政公益诉讼,并获胜诉判决,成为深圳市第一宗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示范庭”;对市级某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罚没涉案公司1.98亿元人民币,为全省公益诉讼案件最高处罚金额,荣登最高检刊物《检察日报》新闻头版;牵头筹建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是全国首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此项工作受到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的高度肯定。再如,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推行检察听证制度,充分听取侦查机关、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在远程视频提审、犯罪嫌疑人参与、同案犯社会危险性对比、逮捕公开审查权利告知以及听取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此外,我院还在认罪认罚从快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民行监督等多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
近五年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10多项国家级、省级集体荣誉,多次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三打两建”先进单位;5人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6人次分别获得省(市)“十佳”“优秀”“能手”“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