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督促复绿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外土地面积共计3555平方米
发布日期:2019-11-07 来源: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我院督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用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的深圳市国富源石化有限公司下沙分公司加油站(以下简称“国富源加油站”)用地进行恢复植被绿化工作。2019年11月4日,我院实地调查发现,该地块已经完成恢复植被绿化工作,复绿面积3554.99平方米,其中属于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土地面积为1127.43平方米。这是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