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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向福田区教育局发出关于加强 培训机构管理检察建议获答复 ——我院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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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建议》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在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发生,最高检要求各地基层检察院结合本地区实际,确保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要求传达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监督、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近年来,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而福田区作为深圳市中心区,教育资源集中,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庞大,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案数不容小觑。2018年,我院共受理4起此类案件,占全市案件总数36%,未成年被害人多达8人,占全市未成年被害人52%。目前,我院受理的4起案件均已宣告判决,且对4名被告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及从业禁止建议均被福田区人民法院采纳。

  2018年10月,我院针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快速上升的严峻形势,对福田区教育局发出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深福检未检建【2018】14号),此份检察建议向福田区教育局通报了两起我院未检部受理的校外机构老师性侵儿童案件,建议福田区教育局加强对校内外安全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工作。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切实防范侵害儿童犯罪案件的再发生,我院未检部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福田区教育局进行会谈,并会同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猥亵儿童案件等多发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经过多次协商后,各方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一、建立教育培训行业从业人员法治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福田区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培训工作,由福田区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指派工作人员协助授课;

  二、是建立职业上岗“黑名单”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名单;

  三、是建立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实时通报机制和“从业禁止”落实机制,司法机关应及时将本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案情和犯罪人员信息通报至教局,对已判决从业禁止的上述人员,由司法机关及时通报给区教育局,再由区教育局通报至辖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

  四、是建立培训机构严重违规通报机制,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因培训机构自身严重违反相关教育培训规定,导致发生刑事犯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或发生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或司法建议等形式,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19年1月,在我院的积极推动下,福田区教育局制定了《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从八大方面细化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是把好教师入口;

  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培训;

  三、是强化教师日常管理;

  积极发挥培训机构党组织作用;

  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建设;

  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

  对违规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2019年5月23日,福田区教育局对《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深福检未检建【2018】14号)作出了正式复函,针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福田区教育局答复如下:

  第一,福田区教育局将严格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条件,查验机构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专任教师资格证、要求机构安装全方位监控摄像头,在家长休息区设置监控大屏幕,供家长随时查看孩子学习全过程,一对一教室必须保证安装透明门窗及监控设备;

  第二,将加强教育培训师德师风建设措施及加强保护未成年人专项措施,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专项检查,将师德师风和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检工作,对在福田区教育局备案的培训机构建立师德建设制度,所有专职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第三,实行保护未成年人专项措施,建立“黑名单”通报机制,向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公开司法机关通报的有猥亵和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名单,防止此类人员进入教师队伍,进一步增强对中小学生的性知识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分辨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019年5月31日,我院受福田区教育局邀请,对福田辖区内取得教育局认可资质64家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了第一次法治培训,讲授了以“知法守信,共同守护孩子美好明天”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课。课上,我院未检部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未检职责,告知在场人员未检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这一项。随后解读了“一号检察建议”,指出“一号检察建议”旨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发生。我院未检部检察官向参课人员展示了2017—2018年间,本院受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新区未成年人案件的数据,分析了福田辖区内此类犯罪案件特点及具体情况:2018年此类案件数增速快,被害人数量大幅上升,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由此,我院未检部检察官对校外培训机构法治教育与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分别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治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教育从业人员职业上岗“黑名单”通报机制、建立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实时通报机制、建立培训机构严重违规公开通报机制及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得到了参会人员的纷纷响应,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均表示受益匪浅,将在培训机构内进一步落实完善学生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事宜。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未检部将进一步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继续与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学校预防性侵害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儿童、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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