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15 来源: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3月12日清晨五点多,正值肉品、蔬菜供应商每日送货时段,我院刑执部检察人员到达区看守所厨房,对食材供应商送至监所的食材的种类、数量和重量进行了核查和留样封存,并检查了每日肉类食材的检验检疫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