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福田区检警两家共同举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暨文件会签会议。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阳,福田区副区长、福田公安分局局长赖志光,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艳,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潘建光和检警两家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福田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共同会签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理刑事案件直诉制度实施细则>的工作办法(试行)》。
此次会签的“一方案一办法”明确了健全完善福田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领导小组与办公室成员、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同时为进一步降低辖区提捕率和诉前羁押率、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