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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大数据时代人格权怎么保护?这场普法课程这样说......

发布日期:2020-11-21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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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21日讯(记者 梁榆其 实习生 李玉春)为回应公共法律服务需求,11月20日,第8场2020年福田区法学会“民法典守护美好生活”基层公益普法系列课程活动走进香蜜湖街道。作为最后一场普法活动,讲座邀请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万丽红,深圳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罗巧以及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群担任讲师,以“民法典之大数据时代的人格权保护”为专题进行研讨。


  


  现场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万丽红,深圳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罗巧以及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群担任讲师。

  记者从课程现场了解到,万丽红系统介绍了隐私权的定义和隐私权泄露的表现形式,用贴近市民的生活案例阐述了刑法角度下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住宅安全存在的隐私泄露问题。罗巧认为个人信息具有可识别性,需要通过现代技术设备的加工提取,让个人信息的提取和处理在一个合理合法化的范围内使用。陈群则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特点,对人格标识许可使用人格权请求权等做了新的释义。课程最后还设置了提问环节,听众向讲师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民法典之大数据时代的人格权保护专题研讨小论坛。

  此外,现场有近20位附近的居民来参加本次的课程。其中,市民云女士退休前是一名公证员,日常生活中比较关注法律方面的内容,本次的普法课程使她受益匪浅。“民法典颁布之后有很多新的变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的定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概念有了新的了解。”

  对于市民普遍接到诈骗、广告推销电话的现象,万丽红在现场发起呼吁,不要贪小便宜,不要图方便,如随意处理有个人信息的快递、信件等物品,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责任编辑:陈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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