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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林某彬等十八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审成功获判,其中二名主要被告人林某彬、林某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全案罚金共计达人民币二千余万元。
被告人林某彬等三人为亲兄弟、堂兄弟关系,为牟取利益,自 2018 年起,林氏三兄弟在未获得相关烟草专营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深圳市龙岗区某小区一房间为窝点,同时还租用龙岗区另一小区的三间房为仓库,在本市专门进行收购、销售伪劣卷烟。许某某与林氏三兄弟为合作关系,同样在未获得相关烟草专营许可的情况下,以龙岗区某商铺为仓库,在本市销售伪劣卷烟。
林氏三兄弟之间分工有序,管理严密。林某彬的亲弟弟是林某伟,负责管理并使用微信,对外联系本市多家小型超市、商店进行伪劣卷烟销售及收款,并负责与许某某交接收购伪劣卷烟跟进货物入库,之后再伙同堂兄弟林某奋按照林某彬制作的销售单据,通过汽车运输方式分别向本市多区多家店铺运送销售伪劣卷烟。
2019 年 9 月初,公安机关联合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抓获了正在交易伪劣卷烟的林某伟、许某某,当场在林某伟的运输车内查获 13 个品牌的假冒且伪劣卷烟 142 条,价值人民币 3 万余元;在许某某的运输车内查获 4 个品牌的假冒且伪劣卷烟 1100 条,价值人民币 28 万元。
随后,执法人员在林氏兄弟的三个仓库内查获各类品牌卷烟 1.2 万余条,共计价值人民币 178 万余元,其中有 1 万余条卷烟经鉴定为假冒且伪劣卷烟;在许某某的运输车和仓库内查获各类假冒且伪劣卷烟七千余条,价值人民币 123 万余元。执法人员现场还查扣了涉案运输车数辆、记账电脑一台、送货单一批。
公安机关根据林氏兄弟及其他被告人之间的交易、送货记录查明:从 2019 年 4 月底至案发,林氏兄弟向本市各区的众多店铺销售各类假冒且伪劣卷烟二百余种,共计二十余万条,总价值达人民币一千余万元。后公安机关联合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陆续在本市福田区、南山区等地抓获 14 名小型超市、便利店店主,这些店主都是从林氏兄弟处购进假冒且伪劣卷烟后冒充真烟销售,并在各涉案小店内查获到一大批假冒且伪劣卷烟。
本案的涉案人员众多,假烟销售金额特别巨大,案情特别复杂。公安机关将本案呈请本院审查决定逮捕后,承办检察官连续加班加点,第一时间深入了解、研究案情,在批捕阶段的短短几天时间内,就案件进一步侦查取证的方向、法律定性、非法经营数额、办案程序等方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全方位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合法取证,及时固定关键证据。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将该案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时,恰逢新冠疫情正处于最为严峻的时刻,监管场所为了防控疫情,采取极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办案机关的提讯时间、频率不仅被大幅压缩,且提讯方式也从原来的 " 面对面 " 交流转变成口罩之下的视频提讯。
为确保被告人充分理解认罪认罚制度的性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带着助理连续一周多的时间,天天赶往看守所,从早到晚都隔着防护衣和口罩,透过屏幕逐一、耐心地对各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传递司法温度,瓦解攻守联盟。最终,18 名被告人中有 14 名被告人自愿作出有罪供述、接受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并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提起公诉前,承办检察官通过反复细致地阅卷和分析案情,做好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并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广泛参考了大量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结合本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有关量刑情节,对其中的 15 名被告人分别提出了较为精准的量刑建议幅度。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证据确实充分,发表公诉意见论理周全,逻辑严密,指控有力,从容回应来自 18 名被告人和 20 余名辩护人的各种辩护意见。最终,本院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获法庭采纳。
【检察官说法】
吸烟本身就是一种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吸假冒伪劣的卷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就更不言而喻了。本案的被告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销售假冒且伪劣的卷烟,其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我国对烟草的管制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和身体健康,社会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福田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 " 四个最严 " 要求,一方面严把法律关,持续高压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将依法加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本案或同类案件为镜,对食药安全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和调研,依法提出相关的检察建议,堵塞食药方面的监管漏洞,彻底斩断食药犯罪链条,切实保障群众食药安全。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