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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福田区检察院携手区工商联助力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日期:2019-04-28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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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陈玉婷 王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与福田区工商联共同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于4月24日联合发布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


  福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华红,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石佑君、区工商联主席林晓辉、区工商联其他成员以及十多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了会签仪式。

  《工作方案》指出,双方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工作办公室,建立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之间的联席会议及案件通报制度,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共同研究相关问题;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新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律救济和法律保障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进行回访。

  《工作方案》指出,建立福田区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定期走访企业,关注企业呼声,帮助解决困难;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优化办案方法,认真评估对经济的影响,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组织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法律咨询宣传,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会上,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代表们结合各自的行业特色、企业特点,对自身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问和困难进行了交流。他们表示,福田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能紧密联系企业实际需求,列举的各项服务非公经济的具体举措可操作性强,可预见该方案将进一步畅顺检企共建共治通道,有效促进企业法律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在推动构建健康良性的企业经营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邱华红表示,福田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是福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力量。今后福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工商联合作,贴近非公企业,将《工作方案》的举措具体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落细落小,突出实效,努力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最优的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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