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4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与福田区工商联共同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发布《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福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华红,福田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石佑君、区工商联主席林晓辉、区工商联其他成员以及十多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了会签仪式。
该《工作方案》内容丰富,举措多样。如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工作办公室,建立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之间的联席会议及案件通报制度,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共同研究相关问题;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新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律救济和法律保障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进行回访;建立区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明确区检察院领导和检委会委员每人定点联系 1-2 家非公有制企业,定期走访企业,关注企业呼声,帮助解决困难;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优化办案方法,认真评估对经济的影响,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组织开展 " 检察官进企业 " 法律咨询宣传,通过普法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方式,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会上,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代表们结合各自的行业特色、企业特点,对自身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问和困难进行了交流,尤其是在细阅方案后,都认为福田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能紧密联系企业实际需求,列举的各项服务非公经济的具体举措可操作性强,可预见该方案将进一步畅顺检企共建共治通道,有效促进企业法律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在推动构建健康良性的企业经营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邱华红副检察长在会签仪式上表示,福田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是福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力量,今后福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工商联合作,贴近非公企业,将《工作方案》的举措具体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落细落小,突出实效,努力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最优的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