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一项刑事执法活动,听起来有些专业晦涩,具体而言就是监督刑罚执行的五类非监禁刑的罪犯,包括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等。辖区街道办司法所负责直接对接受矫正人员进行监督,而检察院则负责社区矫正的执行监督。在深圳市福田区分布着 10 个司法所,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的监督者每天行走在路上,去履行他们的监督职能。
壹
矫正人员和司法所都要受到监督
" 社区矫正存在 10 多年了,但在 2012 年之前,检察院监督权在实践层面效果却偏软。" 自 2011 年,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刑法修正案(八)》,成为一项法律制度,福田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随之成立了刑事执行团队。因编制限制,这个团队仅配备了 3 名工作人员,即一名主任检察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事务官。
刘玩芬是该团队的事务官,深圳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应聘到该院,先后在公诉部门、政治处工作。2013 年,她调入刑事执行团队,主要负责社区矫正业务。据她这几年对社区矫正数据的统计分析,福田区每年的矫正人员总数约 300 人,多涉及醉驾、诈骗、盗窃、伪造公章等轻微刑事犯罪。
" 社区矫正既是刑罚执行社会化、人性化的体现,也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的有效途径。" 刘玩芬的工作就是监督矫正人员有没有好好接受改造,司法所是否依法进行监管。
按照法律规定,从罪犯被作出五类非监禁刑的判决或决定之日起,检察院就开始对他们实施监督。刘玩芬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第一时间对矫正人员建档,将之纳入管理系统库,以便及时监督及统计。为确保每个矫正人员的信息、程序无误,她每月还需和司法局核对数据。若矫正人员获判缓刑,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地提前介入,以调查评估该人员是否符合接受社区矫正条件。
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的工作量大且繁琐,每个工作日,福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团队的 3 名工作人员都要奔走于辖区各司法所," 在路上 " 是他们的常态。
▲刘玩芬(左)和余咏丹走访辖区司法所
余咏丹是 2017 年刚刚调入刑事执行团队的新成员,曾在法警大队、公诉二科、监所监督团队工作的她说:" 这种在路上的工作模式与院里其他部门都不同,对我来说是一个改变和挑战。" 现在的她正在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和工作要求," 以自己的努力融入这个团队,更好地协助主任检察官细心细致做好刑罚执行的监督工作。"
贰
监督人员蛛丝马迹看问题
每个矫正人员的执行档案有帮教记录、监管台账、学习记录、社区服务记录、请销假登记表、思想汇报等 10 余份资料,达数百页。刘玩芬需逐份逐页仔细核查,并及时添加新增名单,备注异地矫正,归档办结档案等。
检查矫正人员档案可不是简单地重复翻看。监督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力,方可从蛛丝马迹中查验出问题。
思想汇报是每个矫正人员态度转变的文字记录,必须由本人亲自书写。但有些矫正人员仅将此视为月度任务,应付性地抄写企图蒙混过关,导致内容相同日期不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5 年上半年,刘玩芬在一次日常监督调查中,发现一名矫正人员的思想汇报出现了 3 种笔迹。" 难道此人会分身术?" 她当场提出质疑,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称此人因文化水平低,觉得自己的字写得丑,就请妻子、朋友甚至小孩帮忙代写。刘玩芬听后立即指出:" 思想汇报若由他人代写,只能证明他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不是发自内心地悔过改正。" 随后,她将此列入该司法所的整改清单。经过监督,该司法所对矫正人员请他人代抄思想汇报等一系列行为进行了整改,提升了矫正效果。
叁
一一调查违规矫正人员
在矫正期间,如果矫正人员出现违法或违反监管规定的问题,司法机关将及时采取警告、治安处罚直至收监执行等行政、刑事惩处措施。刘玩芬说按照法律规定,矫正人员不可以出入境,即使离开深圳到外地去,也需要打报告请假并得到批准。
去年,全市开展矫正人员出入境全面核查行动,刘玩芬加班加点整理资料,调出福田区所有矫正人员的信息,然后拿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查询。她发现有 50 多名矫正人员违规出入境,出境 20 次以上的有 26 人,出境次数最多的竟达到 178 次。
" 发现这些违规的矫正人员后,我要一个个打电话通知他们来检察院进行调查。" 刘玩芬说这些人一开始都会矢口否认有出境的行为,当再三询问仍遭到抵赖后,她就拿出调查记录,他们看到出入境信息后先是大吃一惊,而后低下了头,过了几分钟就全盘托出。
对于这些违规出入境的矫正人员,刑事执行团队实施人性化执法,只要他们有合理理由出入境且情节较轻,可建议区别对待。刘玩芬印象中有一名 30 岁的男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并适用缓刑,接受一年半的社区矫正。在这次行动中,他被调查核实因做代购私自出入香港 62 次。福田区检察院认为他在接受矫正期间,仍不知悔改,擅自出境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知法犯法,必须严厉处置。2016 年 4 月,福田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发出《收监建议书》建议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后来该男子重新入狱 9 个月。刘玩芬很惋惜地说:" 本来再过两个月,他就矫正期满了。"
肆
专项行动从头盯到尾
" 遇到专项行动时,我需要从头盯到尾。"2015 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为期一年的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活动,重点针对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福田区有 10 名这样的 " 三类罪犯 "。刘玩芬先到司法局调出他们的全部资料并复印,包括每一次的病历材料。" 有些人的病历达 200 多页,这些全部都要复印 ",然后再电话通知他们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的那天,刘玩芬必须早早到达指定医院,组织他们签到并全程监督体检程序,部分疑难病例需要多次复核以确保无误。最终,经过逐案审查、逐人登记、逐一体检后,核实福田区有 3 位监外执行人员病情不符合监外执行规定,必须重新收监。
刘玩芬清晰地记得那天,这 3 位年近花甲的罪犯到达司法局时还很平静,当听完收监决定书后,他们的脸都白了。" 他们都是职务犯罪,有两人 50 多岁了,还需服刑五六年,另外一位已 62 岁高龄了,还有 10 多年的刑期。" 宣判的那个场景,刘玩芬想起来至今都很心酸,她感慨地说:" 触犯了法律必须付出自由的代价,所以真心希望那些在位的公务员,多想想自己的家庭、孩子,不要为了一时贪欲毁了半生生活。"
2016 年,福田区检察院共纠正脱管人员 4 人,虚管 26 人,漏管 1 人,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建议收监 1 人。可以这么说,这些数据背后凝聚着刘玩芬和她所在的刑事执行团队的辛苦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