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王倩 刘志滢)
为牟利,一90后男子结伙虚构网络交易平台,假冒网络客服诈骗多名被害人,在东躲西藏3年后投案自首获得轻判。近日,由福田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告人李某某,男,1991年出生,初中文化。2011年10月,其和王某某等三名酷爱网游的同学决定将兴趣发展成工作,以网游爱好者为对象进行所谓“创业”。经过精心谋划,其与同学租住了一间民房,并找人制作了两个高度仿真的虚假网络交易平台。随后又招募了三名志同道合的帮手开始平台运行。
首先是利诱“拉客”环节:登录某网络游戏厅发布购买游戏账号的信息,当有卖家联系时,其等即要求卖家必须登录上述两个“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从而骗得卖家的游戏账号信息以供转卖牟利。
其次是连环“砍客”环节:卖家在虚假网站卖出游戏账号后才发现自己无法将交易款从交易平台上提出,于是联系网页上提供的“提现客服”。但该客服实际为李某某等人操控的假冒客服,他们以卖家无法取款系因账户未能激活、账户资金不足等多种连环借口,欺骗卖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指定账户汇款,从而诈骗钱财。经查证,截至2012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及其同伙共成功诈骗了7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近人民币6万元。
2012年3月下旬,一卖家连续向“提现客服”汇款但仍未能将交易款取出,意识到被骗,愤而报案终致东窗事发。不久后,同伙王某某等人纷纷落案,并获有期徒刑3年或9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李某某侥幸脱逃。不过李某某的日子并不轻松,被警方列入通缉名单的他,一直东躲西藏、提心吊胆。2015年4月初,不堪心理重负的李某某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投案自首,他如实供述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向案件被害人退赃和道歉,最终取得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