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育柱 通讯员 周珺娅 戴思阳)
近年来,各种规模的成人用品店销售着所谓的“神丹妙药”,孰知这些“神丹妙药”却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近期,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接连承办多起成人用品店销售假药案,涉案经营者均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依法批捕。
8月中旬,警方在对福田区沙嘴村某一保健性用品店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六类性药共计129盒。该店经营者李某亦被当场抓获。经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鉴定,涉案药品均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从上述规定可知,销售假药罪的定罪门槛已大大降低,销售假药犯罪已由结果犯变为行为犯,即只要具有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销售数量多少,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经营者,无论是经营成人用品店或其他药店,应依法经营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同时严格依法销售合法、合格的药品,勿存侥幸心理。
办案检察官表示,作为药品经营者,要树立正确经营观,提高法律认识,明确解假药的界定,依法经营。在购进药品时,应向推销员索取、验明供方《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索取供货单位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核对销售人员身份证与企业法人委托书上受委托人的身份是否一致;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销售凭证;不采购包装标签无标注“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而标有其他字含有治疗、诊断疾病的产品。同时,遇到生产、销售假药者,应及时向所在地药监部门报告。
办案检察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价值观,不要轻信‘神丹妙药’;重视自身健康,慎用药品。购药时要去正规、大型药店购买。”(完)【新闻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假药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做出明确规定,即: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同时,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的国药准字,只有使用这样的批准文号才是正规的药品,另外市场上早已过了有效期的批号都属于假药范畴,是不得作为药品进行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