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法制网通讯员 王源浩 王倩
机票代理、推荐房产、提供贷款乃至诈骗信息……几乎每个手机用户都受到过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的骚扰。很多不胜其扰的手机用户把责任的矛头对准了通信运营商,然而实际上,这些垃圾短信的始作俑者很可能是手机用户身边的“伪基站”设备。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及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等一整套环节的“伪基站”系列案获判,共9名被告人获刑。
走偏门,博士造“伪基站”设备
1974年生的崔某某是拥有博士学位的高科技人才,在上海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2012年4月,崔某某在网上得知有人销售可以群发短信的设备后,遂萌生了研制能群发短信的“短信机”(又称“伪基站”设备)出售牟利的想法,后找到其公司同事尚某私自共同研发。
2012年5月,崔某某、尚某二人在崔某某的住处共同研发、制造“伪基站”设备,并进行了相关测试。期间,徐某某得知崔某某正在研发“伪基站”设备后,立刻找到崔某某。二人商定,崔某某生产出相关设备后,由徐某某代理销售。
2012年5月底,崔某某、尚某成功研制出了可以不接入电信企业公共移动通信网络直接向移动通信用户手机终端发送短信的“伪基站”设备。该设备能占用移动通信企业无线电频率,强行与手机用户建立连接,迫使手机用户与正规“基站”间的网络信号连接中断,从而实现发送信息的功能。
售天价,非法牟利六百余万
崔某某、尚某研制的“伪基站”设备面世后,颇得“市场”青睐。2012年8月至10月,崔某某就以人民币17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单价先后将3台“伪基站”设备销售给深圳市的李某甲、陈某。2012年9月,崔某某还以人民币13.6万元的优惠价将1台“伪基站”设备销售给徐某某,后徐某某以人民币16万元的价格将该台设备转售给深圳市的江某某。
2012年6月至11月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崔某某、尚某共研制、生产出40余台“伪基站”设备并销售一空,销售金额累计达人民币600余万元,买家来自山东、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其中,徐某某共向崔某某购买10台“伪基站”设备,后将其中9台设备转售给他人并从中获利。
狂使用,百万用户通信中断
买家购买“伪基站”设备的目的绝大部分是为了免费向大范围的手机用户发送广告信息。曾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宝安机场候机楼区域内大量手机用户通信中断事件,幕后黑手便是崔某某的买家之一江某某。江某某从徐某某处购得“伪基站”设备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宣传其所在公司的机票代理信息,其指使手下员工汪某某驾车在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科技园和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等地,使用“伪基站”设备向信号范围的移动通信公司手机用户发送机票代理广告信息,造成大量移动通信公司手机用户因手机出现接收到广告信息且信号中断。经查,截至2012年11月22日,江某某、汪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62万余条以上,造成了62万余个以上手机用户通信中断。
另一买家李某甲、陈某购入“伪基站”设备后,则是为有需求的单位提供群发广告短信。经查,该二人伙同卢某某、李某乙等人流窜于深圳市、东莞市等地,使用“伪基站”设备为深圳某医院等多家单位群发广告短信,截至2012年12月4日,共发送短信37万余条以上,造成37万余个以上手机用户通信中断。
终落网,犯罪分子悉数获刑
疯狂作案必将导致覆灭,在警方的大力打击下,崔某某等9名被告人在半个月内逐个被擒,使用的“伪基站”设备均被公安机关缴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确认,上述被缴获的“伪基站”设备系专用间谍器材。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案件后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对9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如下:
被告人崔某某犯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尚某犯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江某某、汪某某、李某甲、卢某某、陈某、李某乙等六人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