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民生实事清单” 保驾护航
深圳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爱军在《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检察院将服务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参与司法体制、社会建设和党建制度完善,重点严查办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确保“民生工程”廉洁高效,为全区办好“民生实事清单”提供司法保障。
去年,人民检察院转变检察权运行机制,以“办案专员”为责任主体,构建检察长和办案专员两个层级的“扁平化”管理体制,将各办案环节的189项审批权限下放给办案专员,解决了原来“审者不定,定者不审”的问题,彰显了专业特征和司法属性;开展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的专项监督检查,从快办理了福田农批市场出售“孔雀石绿”塘鲺鱼案,维护辖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转变侦查模式,努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受群众好评。
2014年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着眼未来,勇当法治先锋。检察院将依法打击金融、证券、保险、经营、流通、消费等领域
经济犯罪,围绕区委关于福田保税区转型升级、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等重大决策,强化司法服务经济体制改革;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服务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环境污染事件督促、支持民事起诉制度,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同时,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机制和运作规范,理顺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同级纪委、法院、公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参与社会建设改革,牵头搭建全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基层执法活动监督体系,为全区“权力清单”的有效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参与党建制度改革,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从政环境。
“服务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参与司法体制、社会建设和党建制度改革”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佟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