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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一公司老总为还债参加“0”元购机骗得手机500部被逮捕

发布日期:2013-10-22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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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深圳10月20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李洁 

  深圳某科技公司法人李某,苦于欠债的压力,从深圳某通讯公司推出的资讯费用套餐捆绑手机业务活动中竟发现一条“生财之道”,诈骗了某通讯公司500部手机。

  深圳某通讯公司为了拓展业务,推出资讯费用套餐捆绑手机业务,客人只需要开通了3G业务套餐即可享受0元购机,捆绑套餐需要使用2-3年,达到使用期限后手机可以归客户所有。2012年8月底,李某以某科技公司的名义与某通讯公司签订了一份集团3G客户付费用户无预存优惠购机单位担保单位入网合同,合同内容约定:该通讯公司向李某提供100部HTC手机,李某需使用这100台HTC手机并开通156元基本套餐,只要话费套餐使用期限达到两年,该通讯公司即将手机免费赠送。

  李某以“小鱼钓大鱼”的方式,先按合同内容对100部HTC手机开通了156元套餐,让通讯公司顺利扣费,骗取了该通讯公司的信任。之后,李某又继续向该通讯公司提出购买三星、HTC、诺基亚等品牌的手机共400部,并于2012年10月中旬签订了合同,该通讯公司将手机交付完毕后,李某不再对之前100部手机进行缴费,也没有开通使用后面交付的400部手机,而是将上述500部手机占为己有用于抵债。

  据被害公司称,涉案手机价值总计达人民币200余万元。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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