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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豪车后视镜收购广告引发窃案频发

发布日期:2013-10-15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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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李然 黄尧 

  近年来,价值不菲的豪车后视镜成为不法分子的新宠,各地频频发生后视镜被盗案,有人在网上收购,就有人积极盗窃供货,互不相识的人通过快递形成了收、供货链。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某某涉嫌盗窃罪,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成功获判,一审法院判处二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自2012年10月起,深圳市福田警方频频接到宝马车、奔驰车后视镜被盗案件,经过缜密侦查,终在2012年11月上旬将该名盗车年轻男子即被告人姜某某抓获归案。姜某某现年虽尚未满20岁,但据其供述,其已经偷了数十块豪车后视镜。姜某某还供述,自己之所以要实施该种盗窃行为皆源于一则网上发布的收购广告。

  2012年9月底,姜某某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收购倒视镜的广告,其正愁没有经济来源,于是在上面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随后一名男子用陌生号码来电与其联系,称收购宝马车后视镜一副400元、奔驰车后视镜一个300元。姜某某一听车镜子居然价值数百,于是动了心。经过酝酿,2012年10月中旬,其来到一处保安防备不严的小区,趁着夜色掩护,偷偷将停车场上停放的一辆奔驰E260轿车的左侧后视镜盗走。之后其立即将该后视镜通过快递邮寄到该男子指定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某酒店。没过几天,其就收到了该男子通过银行汇款汇过来的人民币300元。第一笔交易的顺利完成,让姜某某贼心大涨,之后频繁以上述同一作案方式作案,二人虽未见过面,却通过快递形成了一条豪车后视镜供应链。经查,至姜某某被抓获日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有被害人报案并最终认定的盗窃案达11宗,涉及奔驰车3辆、宝马车8辆,被盗后视镜数量共计19块。

  根据姜某某的供述,警方顺藤摸瓜,次日就在顺德将这名隐藏在收购电话背后的神秘男子林某某抓获归案,据林某某供述,涉案后视镜已被其全部销给他人。而姜某某所供述的其它约十余单盗窃则因无被害人报案无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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