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纳 通讯员甘兢)
记者昨天从福田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批准逮捕了叶某某,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批准逮捕了黄某强,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了施某某,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批准逮捕了张某某。
经查,本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强曾于1999年至2000年期间在某五金厂内任职铣车师傅,叶某某时任该五金厂厂长。2013年4月,张某某给叶某某介绍了一位自称“福建佬”的买枪客人,经商谈后,“福建佬”同意以单价13000元的价格向叶某某购买4支雷鸣登枪,张某某则另向叶某某收取每支枪2000元的介绍费。于是叶某某将黄某强约到其位于光明新区的某地下工厂,先与黄某强一起吸食冰毒,然后将有客人急要4支雷鸣登枪的事实告知黄某强,并希望黄某强帮他制造,每支枪给黄1万元的制造费用。黄某强考虑后表示同意。
5月底,“福建佬”还派了一名手下施某某到该地下工厂盯着叶某某二人做枪。又过了两天的晚上8时许,4支雷鸣登枪终于完工。
但未等叶某某等人完成枪支交易,民警突袭该地下工厂,叶某某、黄某强与施某某3人即时被抓获,民警还当场缴了自制雷鸣登枪4支、子弹29枚、枪支零部件、手枪部件一套,并查获车床、电锯等制枪工具,同时查获施某某所有的毒品一包及准备购买枪支的现金50000元,搜出叶某某所有的疑似冰毒、麻古等毒品约300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后经民警搜查,在叶某某位于光明新区的仓库内又搜出长枪2支、手枪4支、子弹7发、枪支零件若干。经鉴定,上述缴获的枪支、子弹均为自制猎枪、自制猎枪弹、自制子弹。过了几日,介绍人张某某也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