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05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未检组检察官们启动“家访”机制:在社工帮教的同时,由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保障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对帮教对象进行登门家访,利用法律的权威性、专业性,宽柔并济,在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后调整帮教方案,在使他能逐步消除对帮教的对抗心理并逐步改善与家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