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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院召开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3-07-09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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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福田区院召开座谈会,就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中人大代表对我院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予以研究落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爱军主持,院党组成员、处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福田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10日听取和审议了福田区院工作报告。参加此次会议的区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2012年度福田检察工作,同时也提出涉及检察业务建设、改革创新、阳光检务、队伍建设、工作报告等五大类共计60余条意见和建议。

  办公室主任吴伟波在最先发言中提出办公室对上述60条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汇总,提炼出12项具体工作,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各主办部门按工作归口牵头研究工作方案,提出落实意见,在限期内落实完成。同时,主办部门须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通报,由办公室通过短信平台、联络专刊、上门走访等方式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逐一向人大代表进行反馈、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上述12项工作纳将入我院2013年的政务督办事项进行督办。

  随后,各部门就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展开讨论。各部门负责人纷纷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提出新一年的工作规划;结合人大代表的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均表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殷切期望,我们的工作要以此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孙爱军检察长在会议上指出,虽然我院2012年的工作报告获得了大会全票通过,但并不能达到人大代表100%的满意。代表们提出的60余条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期望。经过办公室梳理后的12项工作将人大代表意见明确到责任部门,各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理期限,确保这些建议和提案得以落实,切实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拟稿:朱晶 审核:吴伟波 审批:谢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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