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整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深圳市审计局2021年8月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深圳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有关问题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存在未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问题,连续3年安排“公务接待支出”项目年度预算金额均为10万元,每年执行率均低于80%。
二、整改情况
我院已决定对“公务接待支出”项目2022年度预算金额进行压减,并在以后预算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我院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工作方法,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