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孙爱军
各位代表:
区人民检察院现在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秉承“敢闯敢干”的特区精神,围绕改革主线,实现六个转变,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了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转变检察权运行机制,努力彰显专业特征和司法属性。
——实现机构人员设置的专业化。撤销11个业务科建制,设立职务犯罪侦查、刑事犯罪检控、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和社会建设促进4个业务职能局,组成27个办案专员团队,承担一线办案任务,保障核心检察权的统一行使,专业运作。
——实现职权配置的司法化。以“办案专员”为责任主体,构建检察长和办案专员两个层级的“扁平化”管理体制,将各办案环节的189项审批权限下放给办案专员,解决了原来“审者不定,定者不审”的问题,回归了司法属性,提升了司法效能。如刑事犯罪检控局人均办案量达145件,为全省同行的1.93倍,较改革前提效53.3%。我院被列为广东省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
二、真情关注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转变执法理念,努力维护辖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24人,提起公诉2834人。其中,批准逮捕涉嫌“两抢一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1013人,起诉1201人。依法提前介入并从快办理了“9·23”全国最大绑架案①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
——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批捕相关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17人。从快办理了福田农批市场出售“孔雀石绿”塘鲺鱼案②;开展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的专项监督检查,梳理“可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案件17件,督促侦查机关成功立案12件。
——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8人,起诉242人。办理了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涉案65亿元,会员达900余万人的特大组织、领导传销专案;涉案10多亿元、被害人达3万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涉及170余万用户的手机“暗扣费”软件系列案。
——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不批捕415人、不起诉101人、促成刑事和解30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③,并在全市率先开展“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④,稳定家庭细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社会危险性审查机制⑤,对145名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⑥,依法取保候审27人,切实增加和谐因素。
三、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转变侦查模式,努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出重拳,打“老虎”。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腐败案。立案侦查已退休副局级干部黄某某受贿案,旨在彻底打消贪腐者“安全着陆”的幻想;立案侦查现职正处级干部刘某某受贿案,意在昭然揭示“做官莫贪心,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用妙法,拍“苍蝇”。创新“行业初查”方式,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针对在税务征收和转移登记环节做手脚,变相抵制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抬高房价的不法行为,在摸清行业潜规则的基础上深挖细查,主导办理了“3·13”专案⑦,全市立案37件43人,创下我市检察机关自行策划专案行动的最好战绩。
——换新招,求实效。创新“日常-上案”侦查管理模式⑧,以有限办案力量创造最大侦查效能。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27人,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创下16年来的历史新高。
四、着力解决历届人大代表提出的诉讼监督薄弱问题,转变监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合监督职权。将刑事抗诉权从公诉部门剥离,纳入诉讼监督的范畴,形成侦查、审判、执行、监所、控申等各个诉讼环节的完整监督体系。
——强化监督手段。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监督9宗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刑事立案,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加大对诉讼活动中一般违法和涉嫌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受理举报线索20条,同比上升566.6%;其中初查线索11条,成功查办了一宗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提升监督效能。通过集中行使监督职权,工作数量呈几何式增长。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同比上升350%;依法纠正侦查机关违规违法行为97件,同比上升592.9%;受理不立案监督案件54件,同比上升285.7%;成功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1件,同比上升244.4%;提起刑事抗诉6件,同比上升50%。
五、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加大预防力度的司法需求,转变预防策略,努力实现预防犯罪出生产力⑨的目标。
——丰富预防形式。依托五个派驻检察室,开展“十百千万”工程⑩;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举办廉政讲座32场;通过定制“廉政套餐”、开展同步预防、诫勉谈话等形式适应各种预防需求。
――提高预防层次。推行前瞻性预防调查,提出“黑救护车”非法营运、违法向青少年出售管制类精神药物等问题的解决对策,得到市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注重预防效果。与辖区企业筹建“阳光工作站”,开办“知识产权保护”讲座,运用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实行行贿犯罪“黑名单”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927次,同比上升245%,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六、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信的关键环节,转变队伍作风,努力以实在的作为取信于民。
——强化队伍管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凝聚改革共识,改进工作作风;建立专员团队考核机制奖勤罚懒,考绩评廉,确保公正、规范执法。
——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构建纪检监察、政令督查、案件管理三大平台,形成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威慑力,确保队伍廉洁,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强化政令督查,对65项重点工作全程督导,提高队伍执行力;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随机抽检的36宗案件,全部达90分以上。
——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媒体记者参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13次,走访代表、委员192人次,编撰人大代表联络专刊和手机报5期,为代表、委员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建立官方微博,更新门户网站,促进检民互动。如主动向媒体公开彩田路泥头车重大交通肇事案办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一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与检察官职业化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二是随着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基层检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办案的社会敏感度日益上升,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力度还要加强;四是个别案件的社会效果与群众的诉求和期待还存在差距。等等这些,我们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展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绘就了蓝图。中央有部署,基层要行动。为此,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服务和参与六大改革”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大局,服务经济体制改革
——依法打击金融、证券、保险、经营、流通、消费等领域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完善。
——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并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协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更好地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强化对非公经济组织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围绕区委关于福田保税区转型升级、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等重大决策,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驾护航功能。
二、刚柔并济,服务文化体制改革
——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严肃查办文化领域特别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执法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依法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 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实施检察文化建设工程,发挥检察文化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怀德以远,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严惩危害生态、破坏环境的犯罪,鼓励公众举报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犯罪行为,突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促进辖区生态安全格局优化。
——强化对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律监督,确保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环境污染事件督促、支持民事起诉制度,使污染环境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四、革故鼎新,参与司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机制和运作规范,理顺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同级纪委、法院、公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并建立服务律师依法执业的相关制度。
——进一步推行“检务公开”,健全党委、人大、政协、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的机制,全面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
——完善检察官选任招录、职业训练、任免惩戒制度,探索成立吸收社会人士参与的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探索建立全方位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
五、执法为民,参与社会建设改革
——着力推进“平安福田”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着力查办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确保“民生工程”廉洁高效,为全区办好“民生实事清单”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搭建全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基层执法活动监督体系,为全区“权力清单”的有效实施提供司法保障。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依托派驻检察室,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针对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民生热点问题,注重发挥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的作用,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治区理政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发挥检察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民主实践中出现的各种违法现象,加大对侵犯基层民主权利犯罪的查处力度。
六、自警自律,参与党建制度改革
——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环境。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办案一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各业务职能局“政治委员”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
——加大教育培训和人才选拔力度,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内部惩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自身不公、不廉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
各位代表,本次人大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区构建科学治区理政体系,建设平安幸福福田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报告案例和术语说明
①“9·23”全国最大绑架案:2013年9月23日,犯罪嫌疑人赖某某等人绑架被害人张某,在成功勒索到185公斤金条后释放了张某。该案案发后,我院立即提前介入侦查,向侦查机关提出多项有价值的侦查指引意见,并建议对其他1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侦查机关成功抓获主犯赖某某,缴获金条175公斤。我院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人。
②“孔雀石绿”塘鲺鱼案:2013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胡某养殖的鱼塘和福田农批市场某档口内检出含有“孔雀石绿”的塘鲺鱼。我院随即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向侦查机关提出收集、固定证据等侦查指引意见,建议依法追究销售有毒塘鲺鱼的两名摊主刑事责任,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销毁有毒塘鲺鱼3.2万斤。其后,我院依法对本案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返校或融入社会,对于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依法宣告有罪的未成年人,按照设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犯罪记录由办案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予以封存,严格保密,非经法定事由或授权不得为外界知悉或者利用的制度。
④“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为有效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3年7月以来,我院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开展以涉罪未成年人为对象,以专业社工帮教、亲情会见、圆桌式讯问、适格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帮助就业等制度为内容的全方位的系统帮教工程。截至目前,已对2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其中9人重返校园、7人走上工作岗位。
⑤社会危险性审查机制: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与原刑诉法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更加强调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规定,我院会同区公安分局探索建立社会危险性审查机制,即对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能论证其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建议不再提请批准逮捕,并完善法律文书中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说理部分,提请批准逮捕时需要提供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证据的工作机制。
⑥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指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证据变化情况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全面审查案件,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羁押的必要,并作出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或建议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我院根据相关法律制定了办法,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启动条件、审查方式、适用情形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⑦“3·13”专案:2013年4月至5月,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我院主导初查并组织侦查了全市房地产交易征税、转移登记环节职务犯罪的“3·13”专案,全市共立案37件43人,其中我院立案19件19人,创造了我市检察机关自行策划专案行动的最好战绩。此后,结合查办案件的情况和调研掌握的信息,我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向市地税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规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有力完善了税务征收系统和地税部门的内部管理。
⑧“日常—上案”管理模式:改革后,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在工作中建立日常和上案两套管理模式,日常管理以“侦查指挥专员团队”为主体开展前期初查工作,当初查工作完成后,经检察长批准,进入上案状态。上案管理以侦查指挥部为平台,日常机构的专员团队根据侦查行动方案,转换为六个专业功能组,即传唤抓捕组、突击审讯组、内务保障组、行动支援组、质量监控组和安全保卫组,并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侦查行动。
⑨预防犯罪出生产力: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工作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的论断。我院在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成立了犯罪预防和社会建设促进局,将原来检察机关单纯的职务犯罪预防扩大到包括普通刑事犯罪预防的全覆盖,实现了预防策略的互补和预防效果的整体提升。据此,我院提出了“预防犯罪出生产力”的说法。
⑩“十百千万”工程:以5个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完成了开办“法治城区论坛”、举办主题研讨会、开展社区廉政书画摄影比赛等十件事,选聘包括代表委员、企事业单位纪检干部、社区基层工作者、两新组织成员、行业专家在内的百余名基层检察联络员,以入户走访、工作随访、定点接访的方式走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028家,与11026名(个)调查问卷对象、居民家庭进行了联系和深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