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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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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工作报告(2009年5月12日在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09-05-12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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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继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八年工作回顾

  200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务实进行机制创新,有序推进阳光检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一)宽严相济共建和谐,努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00件293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20件2958人,均与上年基本持平。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971件2833人,提起公诉1854件2587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全力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年共审查批捕“两抢一盗”案件904件,较上年下降了8.1%。如从快办理了以深南大道沿线公共汽车、公交站台为作案地点进行团伙抢夺的陈某某等17人特大团伙抢夺案,使此类多发性犯罪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突出打击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查起诉此类案件215件346人,较上年分别上升了23.6%和33.1%。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服务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审查起诉此类案件38件101人,较上年分别上升111%和248%。如成功起诉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王某某等11人侵犯微软公司著作权案。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从宽处理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刑事犯罪,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全年共不捕不诉此类犯罪嫌疑人102人,较上年上升21.4%。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处理从宽、工作从细、办理从快、帮教从实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坚持惩治首恶,教育多数,分化处理群体性犯罪案件;灵活运用刑事和解制度,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增加从冲突到和谐的可能路径。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涉检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94件。通过检察长定期接访、进社区巡回接访、直通车接访等形式,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提升检察信访工作科技含量,全市检察系统首家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接访。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二)肃贪惩渎打防并举,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增强发现和追查线索的能力,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9件21人,其中大要案17件,占立案总数的94.4%;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30余万元。如成功查办某高新科技开发公司涉案金额高达693万元的特大系列受贿窝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务实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大型图片展、编撰预防宣传手册等方式,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声势。全年共开展法制宣讲23场,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善用检察建议,结合查处个案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向市科技和信息局发出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1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32起。强化侦查指导,对证据缺失可能影响定性的案件,均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发挥检察官前移侦查一线机制的优势,将提前介入的案件信息及时录入案管系统,对侦查机关可能出现的超期办案、违法撤案、以罚代刑等情形进行全面监督。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提请抗诉3件;提起刑事抗诉案件1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请抗诉的案件均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在认真履行抗诉职能的同时,注重办案中的人文关怀,探索通过非诉讼程序维护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落实预警机制,督促办案单位严守法定办案时限,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超期羁押。通过约见检察官、定期谈话、经常性入仓巡视等措施,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维护监管场所秩序。

  ——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新《律师法》,建立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设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服务窗口和专门的律师会见室,采取预约阅卷等举措,切实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

  二、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探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途径

  ——试行刑事检察专业化改革,整合专业办案力量。按照“走专业化道路,按系统化作业,做专家型检察官”的总体目标,在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分别设立专业办案组,初步形成两部门间门类相近的专业化结构,以专业化队伍打击专项犯罪,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都有了明显提升。2008年8月,我院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应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创新发展论坛”上作相关主题发言。

  ——完善检察官前移侦查一线机制,不断改进侦查监督模式。通过实现前移检察官从一般性指导到具体办案的转变,从个人指导到办案组指导的转变,检察官前移侦查一线机制在加强检警合作、保障案件质量和提高执法水平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公安机关呈捕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不捕率保持在6%左右。我院检察官前移侦查一线机制得到了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推行“特约医师协助讯问工作机制”,加强办案安全规范建设。与区卫生局合作建立“特约医师协助讯问工作机制”,通过聘任10名资深医疗专家担任“特约顾问医师”,为侦查部门讯问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医疗支持。排除因犯罪嫌疑人身体健康状况带来的办案安全隐患,防止部分犯罪嫌疑人伪装患病对抗侦查,既确保了侦查权有效、安全行使,也注重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体现司法文明。

  三、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作风铸检,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将其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养;认真部署干部思想作风整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大力开展廉政执法检查和检务督察,通过廉政诫勉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执法作风。

  ——坚持人才兴检,提升队伍专业素质。依托高校师资力量,积极开展专业培训;举办实务座谈会、典型疑难案件研讨会、案例评析会,努力推广自主培训;实施品牌人才战略,重点培养一批法理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群众公认的检察精英;以“十佳”竞赛为载体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9名选手分获深圳市第三届“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检务秘书”称号,总成绩位列全市第一。2008年8月,我院作为深圳市唯一基层院代表应邀在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会议上做了关于人才培养的主题发言。

  ——坚持文化育检,提升队伍凝聚力。全方位、多形式地通过开展演讲比赛、体育比赛、专题讲座、读书月征文等具有文化内涵的活动,加强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培养检察人员的进取心、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营造和谐工作氛围,提升检察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四、深入开展阳光检务,致力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实行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活动主动邀请指导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根据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如何有效解决蓝牌车非法营运,“医闹”、“黑衣人”扰乱社会治安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四份工作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的意见。

  ——推行阳光检务十三项举措,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执法理念,《关于全面推行阳光检务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十三项举措得到区委充分肯定。举办“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十余场,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300余人参加。通过短片介绍、多媒体演示、实地参观、预防宣传展板展览、现场办公观摩等多种方式,全面展示检察机关整体运作情况,破除司法神秘感,受到参与人员普遍好评。

  ——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作用,加强外部监督。加大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将所有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参与检察长巡回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突出监督实效。

  经过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获评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文明单位、深圳市先进职工之家等荣誉。

  各位代表,我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观念、执法水平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方面仍需继续努力;三是检察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工作关系不顺畅等情况还客观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认真对待,积极努力解决。

  二○○九年工作思路

  2009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深圳“一区四市”的战略定位,坚持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目标任务,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推动辖区“四位一体”全面协调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的领导下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完善同人大代表的联络机制,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二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和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紧紧围绕维护良好治安环境的工作职能,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大力查办和预防涉及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素质。抓班子、带队伍,开展科学合理的岗位培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优化人才管理机制,完善品牌人才战略,更好地发挥优秀人才的激励、示范和师承作用。拓宽工作人员交流渠道,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试行跨部门短期轮岗交流,促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四是完善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推动刑事检察专业化改革,保障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的进一步提高;深化检察官前移侦查一线机制,加大对侦查活动进行全程同步监督的力度;完善特约顾问医师协助讯问工作机制,促使办案安全防范机制长效运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刑事检察部门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内设机构间的良性互动。

  五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树立良好检察形象。继续按照及时便民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不断丰富推进阳光检务的方式。建设开放式的检务公开大厅,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扩大听证范围,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增强阳光检务的深度和广度,保障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本次大会之后,我们将根据代表意见和大会决议,继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福田建设“产业高端、管理法治、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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