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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工作报告(2007年2月8日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07-02-02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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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继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六年工作回顾

  2006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我院紧紧围绕区委“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和“环境立区”的发展战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和谐福田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06年,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225件3194人,与2005年同比下降11%和5.3%;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060件2879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78件2902人,同比下降9.7%和4.9%;经审查,提起公诉1912件2541人。

  ——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坚持重大案件适时介入指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绑架、故意伤害及“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529件2090人,提起公诉1388件1800人。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良好的经济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77件228人,提起公诉181件246人。如成功起诉涉案金额巨大、行骗范围遍及全国1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刘明镐等23人特大合同诈骗案。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办理的朱军明等4人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入选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并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颁发“2005-2006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

  ——及时应对形势变化,准确打击新型刑事犯罪。随着辖区治安形势的好转,“两抢一盗”类案件明显下降,全年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069件1446人,与2005年同比下降31.6%和25.2%。然而,疑难、复杂案件明显增多,办案难度不断增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串通投标等新型犯罪迭出,全年所办理的公诉案件涉及罪名65个,比2005年增加12个,提起公诉的新罪名案件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积极推动和建立与公安机关的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健全与强化批捕案件协调机制,就试行联络检察员前移案发一线指导侦查、汇编《刑事案件证据采集指南》等与公安机关达成了共识。经过侦检双方共同努力,移送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不批准逮捕率从第一季度的15.5%降到了第四季度的2.7%。

  二、依法严厉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0件21人,与2005年同比上升25%和31.3%,均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立案数与2005年持平;办理协查案件85件,同比上升8.9%。

  ——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坚决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深挖窝案串案,立案查处了某人民医院院长、设备科科长、放射科正副主任受贿串案等一批商业贿赂案件10件10人。

  ——大力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侵权犯罪。坚持把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摆在重要位置,围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李某某等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案件4件4人。

  ——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巩固办案效果。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失控、用人失当、领导失查、监督失效等问题,提出整改检察建议,协助主管单位堵漏补缺,建立规范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办理刘某某受贿案中提出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检察建议评比。

  三、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与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法律监督,重视诉讼活动中可能侵犯人权的问题,重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全面实施。

  ——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严格执行逮捕和起诉条件,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54件300人,不起诉37件47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追诉被告人9人。对证据缺失可能影响定性的案件,均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强化侦查指导和监督。

  ——加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正确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1件,建议提请民事抗诉案件2件;提起刑事抗诉案件1件。接待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群众来访及提供法律咨询63人次,在认真做好申诉群众的服判息诉工作的同时,注意增强相关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尊重与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不懈地紧抓办案单位法定办案期限预警制度,全年共发出《法定办案时限情况通知书》及相关检察文书82份,有效预防和解决了超期羁押问题。对51名辖区内的监外罪犯进行了专项调查,针对4名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意见均被采纳。通过约见检察官、经常性入仓巡视等措施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获得推广。

  在加强对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法律监督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人大交办事项,不断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方式,通过邀请视察、专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编撰人大代表联络专刊、印发人大代表联络卡和专用信封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检察侦查权的外部监督,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保证案件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推行检务公开,通过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公平、严格执法。

  四、依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服务和谐社会构建

  着眼构建和谐社会,正确贯彻立法宗旨精神,认真执行党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力求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对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因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而发生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全年共依法不捕不诉该类犯罪嫌疑人74人。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该保护的坚决依法保护,能挽救的依法给出路,该从宽的依法兑现政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服务和谐社会构建。

  ——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尽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了深圳市怡乐实业公司32人集体申诉案等一批重大信访案件。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活动,与辖区8个街道司法所建立信访联系制度,形成处理涉检信访的合力。全年共受理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7件,未发生“越级访”事件。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努力促进源头防腐。紧密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专项预防。一年来,针对反商业贿赂、知识产权保护和反渎职三大重点,编写了《剑指商业贿赂“潜规则”》、《知识产权就在你我身边》等“法律知多点”系列宣传手册,在医疗系统、教育系统、行政机关、民营企业、社区,通过法治讲座、举报宣传周、法律咨询等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预防调研、培训和宣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剑指商业贿赂“潜规则”》被区治贿办列为指定宣传资料。

  五、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

  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要求。

  ——坚持建章立制,不断完善业务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订并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建立不捕案件被害人告知制度,把维护各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落实到执法实践中,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出台《检察建议管理规程》,保障检察建议的质量和预防效果;制定《案件线索初查监督流程规范》,完善内部侦查监督机制;推行“办案质量追踪制度”,落实办案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素质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思想觉悟与履职能力。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争当排头兵”、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促使检察人员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谨遵“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固守“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司法良知,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在清华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业务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二级培训机制,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通过举办篮球赛、趣味游泳比赛、羽毛球团体赛、“读书月”、歌唱比赛等活动,活跃机关氛围、强健工作人员体魄、增强团队凝聚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试行年度个人发展意向表将岗位具体需求与个人发展愿望有机结合,努力创造人尽其才、身心舒畅、和谐相处的工作环境。

  ——坚持科技强检,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提前完成内部审讯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后,结合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业务的实际需要,在福田区看守所建成了全市检察系统首家能够满足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要求的专用提审室。此外,依托由一个数字信息平台加多个应用系统组成的“1+N”信息系统,网上办公初具规模并凸显效益。办文网上流转、技术110服务、短信群发平台等现有信息技术手段得到充分运用,有力地推动综合信息系统向多元化、多功能方向发展。

  经过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被评为广东省先进检察院、深圳市文明单位、深圳市先进检察院。4个部门和办案组荣立集体三等功,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5个部门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27人次被授予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8项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刊发。在市检察系统第三届运动会中,我院取得8个项目中的4项冠军和1项亚军,并位居团体总分榜首。在12月举行的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员”、“十佳检务秘书”竞赛中,我院选手获得“十佳公诉人”、“十佳检务秘书”冠军及“十佳侦查员”亚军。此外,7人获得十佳公诉人、侦查员、检务秘书称号,9人获得优秀公诉人、侦查员、检务秘书称号,成绩斐然。

  回顾一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找准检察工作的定位和方向;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力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才能使检察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才能获得社会各界最广泛的支持。

  一年来,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的确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超负荷的工作任务时刻考验着刑事检察部门的办案质量,2006年侦查监督部门人均办理批捕案件318件,公诉部门人均办理公诉案件189件;新型犯罪迭出、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加大、庭审证据要求日益严格等,对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现状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执法水平与时代发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之处;检察工作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对策,认真加以改进。

  二○○七年工作思路

  2007年,我们将根据区委五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务实制定五年发展纲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实施“环境立区”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配合,健全检察环节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打击“恶意欠薪逃薪”、“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有效促进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

  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办城中村改造、就医难、就学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有资产流失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加大对环境资源开发与保护中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服务“环境立区”的发展战略大局;结合办案,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推进反腐败工作体制的完善。

  强化诉讼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依法保障律师及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保障人权。同时,坚决查处诉讼活动中的司法腐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等犯罪,增强监督实效。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长效机制,提高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和积极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格依法,又区别对待,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强调执法的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主动消除不和谐因素。

  二、积极推进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履职能力

  坚持从严治检,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优化资源和人员配置,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品牌人才战略。尽快实现从知识型、专业型人才向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过渡,着力培养一批侦查、公诉、监督等业务精英,做到术业有专攻,以此建设一支“特别敢创新、特别能办案、特别会监督”的检察业务骨干队伍,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在巩固原有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

  建立健全检察前移机制,改进刑事诉讼监督模式。通过试行“联络检察官”前移案发一线开展侦查指导制度、案例实务座谈会、汇编《刑事案件证据采集指南》等措施,协助侦查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和强化侦查机关的刑事证据意识。同时,积极推动与建立公、检、法三机关案件协调的长效机制,及时准确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全面推行案件线索评估审查制度,将个人审批改为集体评估,加强线索的规范化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成案率。

  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将立案活动、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刑事赔偿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等“五种情形”纳入监督程序,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制定职位说明书、建立岗位问责体系、健全内部监察机构等,完善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化体系。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加强办公、交通、通讯、侦查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加快业务工作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等科技强检步伐,向科技手段要人力、向科技手段要效率,完善检务公开、机要值守、案件管理、电子档案等系统,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2007年是我区全面实施“环境立区”发展战略的第一年,我们将根据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意见,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务实高效的作风,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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