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规范化。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上半年,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31件,相比去年同期(22件)增长40.91%。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11件,占比35.48%。从记录报告对象看,100%均为非检察人员。
下一步,福田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填录,做到应录尽录、逢问必录,切实让如实填报、规范填报、准确填报融入日常、形成自觉,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