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为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的诉讼。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目前,深圳市委办、市政办已出台了《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公益诉讼的分类
2.1、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2、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侵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3、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3.1、生态环境领域:破坏人类生存与发展所依赖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等违法行为;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如:非法排污、违法堆放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行为。
3.2、资源保护领域:破坏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包括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的违法行为;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如:盗伐林木、盗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3.3、国有财产领域:存在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矿产、文物、物资、债权等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被侵害的行为,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如:骗取政府人才补贴、创业资助等行为。
3.4、国有土地资源领域:在国有土地征收、整备、供给、出让、使用监管等方面,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等行为。
3.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在食品、药品审查、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
3.6、英烈保护领域: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
3.7安全生产领域: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3.8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个人信息处理者违法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行为。
4、举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5、举报途径
5.1、微信公众平台举报:关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进入“公益诉讼—公益诉讼随手拍”,上传举报线索及相关附件。
5.2、小程序举报: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小程序,进行举报。
5.3、来电举报:请致电: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5.4、来信举报:来信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线索举报。来信请至: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邮编:518048
5.5、线下来访:请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