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30日,我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森、钟永基、李超伟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森、钟永基、李超伟利用“小微金融”“小微融通”“东银金服”“东银黄金”四个互联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1亿余元。另,被告人李森利用其控制的多家私募基金公司违规发行、销售10个基金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