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犯罪嫌疑人纪晓明、王蓉、李潜、潘启欣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09-27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纪晓明、王蓉、李潜、潘启欣涉嫌集资诈骗案,已于近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该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公告栏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