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犯罪嫌疑人刘媛媛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11-18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媛媛涉嫌诈骗罪一案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该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告栏公告。